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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农村合作基金会原工作人员常催债合法吗

农村合作基金会原工作人员常催债合法吗 我父亲于1997年因承包工程缺乏资金,从当时的广东省高州市曹江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10万元,后来因金融危机,经济不景气,甲方拖欠工程款,导致我父亲失去了偿还能力。1999年国务院下令取缔农村合作基金会。本来我们以为平安没事。谁知他们原帮人马连续几年都上我家逼债,使用一切极端的手段,包括恐吓、非法搬财物。其中我们也还了部分资金。但他们都算为利息。现在又来催债。请问他们这种行为属非法吗?因农村合作基金会已被取缔了。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uangz……(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3-06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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