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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一门面房,租期一年,约定月租2100元,押金3000元!一次性付给房东28200元

租一门面房,租期一年,约定月租2100元,押金3000元!一次性付给房东28200元 租一门面房,租期一年,约定月租2100元,押金3000元!一次性付给房东28200元,其中包含押金,今年5月15日租期满,正常交接,房东收回房屋,合同一并收走,却不退押金3000元,理由:没按合同要求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不续租!现在有房东按手印签名收据一张,上面写清月租2100元,租期从2014年5月14日一2015年5月15日,收到我交的人民币28200元,其中25200元是一年租金,另3000元是定金,我可以凭这收据主张退回这定金3000吗?如起诉,该怎么走流程?请各位律师详细指教起诉材料及流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5-05-25 17: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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