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工作南城百货收银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自己的积分卡给顾客积分

工作南城百货收银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自己的积分卡给顾客积分 工作南城百货收银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自己的积分卡给顾客积分(顾客提出)期间主管和其它工作人员也都看到她拿着会员卡,也都没人提醒不可以用自己的卡积分,后来知道后就要求该员工把积分兑换东西的钱从自己工资里面扣除七百元,可收银员工资是1400每个月,由于该员工不同意在罚款单签字,辞职后工资迟迟未发。招聘信息上说基本工资1800,现在说1400,面试时说工作时间是4小时每天,后来说人员少改成每天七小时,表示等人手多了就调到四小时,请问超市的做法合理吗?怎样才能把工资尽快要回来?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5-05-25 09:24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