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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是一个20岁的女孩,两年前我认识了一个男孩,我们相识相知并很相爱,然而为了家里的压力我和另一个小伙结婚了,他是一个老师,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然而结婚后我根本不幸福因为我发现我根本忘不了以前的恋人,所以我们做出了大胆的决定-逃走!我们两个在家人的追找下东躲西藏,我卖掉了我所有的嫁妆首饰最后在父亲的眼泪和母亲的哭泣下我们还是回到了原点接受应有的惩罚,我有了孩子但是不能生下来,我把他偷偷的做掉了。回来后我的老公原谅了我,希望我和他继续生活,但是我还是没有回头,直到和他办了离婚。我以为这个我爱的男孩会给我一身的幸福,但现在他却在我和他的家人前说要和我分手,然而我又有了他的骨肉,我现在真的一步错步步错,我现在对他也死心了,但他害的我丢掉了自己的幸福,只怪自己太年轻太糊涂,我真想起诉他,我能有起诉的权利吗?希望你能告诉我我该怎样做? 感激!为盼!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马玲024(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1-03-05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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