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夫妻共同财产界定

夫妻共同财产界定 结婚后,我的工资贴补家用,男方挣的钱买的房子和车,结婚3年了,还有几万的外债,他说房子和车都是他的,我没有出钱,现在要离婚,他不给我补偿,请问我能要求分割么,而且我很怕他会转移财产,到时候我一无所有,还有房子是棚户区安置房,没有房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YE166(山西-晋中)
提问时间:2011-03-03 15:40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