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为男方父母婚前全款买的,房产证在婚后办理,如果加上女方名字
协议为共有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您好,加名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加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您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针对性解答:您好,如果房产证上加上您的名字,说明是对方父母赠与给您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支招: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您的名字,那么此房产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和您没有关系,建议还是尽早加上您名字,因为赠与行为在财产权力转移之前是可以随时撤销的。
◆相关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有疑问请留言咨询。
你好,房产更名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