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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是济宁邹城市旭园小区的业主。居住在此已经有十多年了,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

您好!本人是济宁邹城市旭园小区的业主。居住在此已经有十多年了,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 您好!本人是济宁邹城市旭园小区的业主。居住在此已经有十多年了,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之前是本市有名的脏乱差。最近,物业管理公司(泉兴物业)为提高小区治安,加装了蓝牙汽车门禁,但要向所有停车业主征收160元蓝牙门禁改造费。收费并没有征得广大业主同意,属单方面收费,价格也并没有同广大业主商量,仅仅在门口贴了张公示。其称目的是为了不让外部车辆进入小区乱停乱放。或许物业公司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听别的业主说之前就收过费用,但是根本不起作用,久而久之又恢复“正常”(门禁形同虚设,大多数没有办理蓝牙门禁的有车业主依然车到门开)。小区无专职保安,谨设有专职看大门的平均年龄60以上的老年人。或许是因为不想得罪人、亦或是根本没有责任心,几个老大爷基本见车就放。根据以上情况,请教各位律师:物业管理公司如此不负责任,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广大业主怎样才能解除合同,更换更好的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的单方面强制定价收费程序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5-05-19 16:0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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