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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过错方提出离婚,在共同居住的房子里有户口,会怎么判

过错方提出离婚,在共同居住的房子里有户口,会怎么判 我是过错方,我们有个女儿4岁,结婚6年,共同财产不多,男方经济能力比较好,我的户口在这套房子里,我他出无住房,房产证写的是男方跟他父亲的名字。如果我提出离婚,关于经济方面法院会怎么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ju1233(上海)
提问时间:2011-03-02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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