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如果一个老人的二儿子去世了,还有大儿子和一个女儿
没有的
你好,第一:二儿媳妇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第二:在二儿子的儿子不是老人第一顺序的赡养对象,赡养老人的第一顺位对象有:配偶,子女,第二顺位: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 第一顺位有的情况下,第二顺位没有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