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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民事案件的时间限制及方法?

民事案件的时间限制及方法? 2010.12.29号傍晚我母亲因讨要住宿费被家里住宿的四名初中生打伤(软组织损伤),在家打吊针消炎20多天,至今还在吃药。期间学生家长要私了,但又来闹事我被迫12月31号在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当时只录了我的口供。其后过年没管,最近父亲急着要出去打工,催促办理,今年2月23号,我们被叫去录了母亲的口供,好像还写进了电脑。今天父又去催促,办事的同志说有一家的孩子退学打工去了,要等回来才给办理,让父亲别担心去打工。请问我们这种案子有时间限制吗,要是过了期限,派出所不管了怎么办?(我们只想要回住宿费和母亲治疗的费用,其他都没要求),我们的做法是不是太软弱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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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mucha()
提问时间:2011-03-01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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