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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我的村民权益

如何维护我的村民权益 我是临安某一村的村民(户口在村里)。十年前和杭州市民结婚,后因性格不合而离婚。离婚后,村里的土地被开发,土地补偿款分批次发放,第一次我已享受。去年底,第二批土地补偿款发放,据村里说,像我这样的是不能享受了,而且今后新农村异地建房用地也是不能享受的。请教下,村里有权这样决定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鱼儿197……(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03-01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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