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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在离职的时候公司找我要以下名目的违约费用合理吗?

我在离职的时候公司找我要以下名目的违约费用合理吗? 我是船员,之前签这个合同的时候就不愿意,但不签就不给介绍工作。合同上要求我工作60个月的海龄(不是自然年,是在海上漂的时间)。现在在越来越激化的矛盾下决定离职,但公司以我没有服务够60个月海龄的理由要求我支付以下费用:
教育补偿金、招生费用、实习费、证书办理费、证书考试费、面试交通费、签证办理费、船旗国证书办理费、落户费、人事关系费、社保代管费、违约补偿金、交通住宿费、换人代理费、体检费。
以上这么一大堆的东西。
我感觉这不胡扯么,你合同里先说了这些东西都由船东和公司支付,然后我离职的时候要秋后算账全都要回去?等于你一点成本没有干捞我劳动价值啊?
想知道我如果要求仲裁,这些项目在仲裁中会帮着公司要钱还是帮着我否决掉?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erald……(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5-05-18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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