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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欠社保局的账导致中间5—6个月社保未正常缴费,请问我该找原单位赔偿哪些损失?

原单位欠社保局的账导致中间5—6个月社保未正常缴费,请问我该找原单位赔偿哪些损失? 社保包括六项费用,想必大家都知道。其中养老,失业,生育险是可以补缴的,但这中间5—6个月的医疗保险,医疗救助金,工伤保险是补缴不上的,原单位肯定得全额赔偿。但因为补缴,这几个月的缴费基数比我实际缴费基数要高,所以新单位多缴纳部分要我自己承担,这个多缴纳的钱最终是我受益但我原不想多缴纳这些的,请问这个差额需要原单位补偿吗?还有这几个月浪费了我不少经历和时间去解决这件事,请问我还要他们赔偿我哪些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ikky(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1-03-01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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