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在成都市新都区新东村有一四口之家,父亲是城镇户口,母亲和两个子女一起是新东村的农村户口,在2000年时,因为读书问题把两个子女户口扯到父亲名下,在2012年4月又扯回母亲名下,同时新东村在2012年3月政府征占新东村部分土地,2014年1月征占余下的全部土地,所以牵扯到拆迁补偿。在政府征占土地上修了安置房,但是当地的村委会却说凡是在2012年2月以后扯回新东村享受不到分房政策,只能享受一个月一个人300元的过渡费,但是他只是说,却没有文件拿出来证明,也不知道国家有没有这种规定,况且这一家人父母子女都无业无房,其中一个女儿在2012年4月扯了结婚证,但是户口还是在新东村和母亲一起,后来有了孙女,孙女也和母亲婆婆一起。还有以前新东村被拆迁的老房子房产证上也有母亲和两个女儿的名字,这个在政府中是可以查询的,请问律师,那两个子女和孙女能享受住房补偿政策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麦田印象(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5-17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