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房产的归属问题
关于房产的归属问题 情况有点复杂,还请耐心看完。
93年因我奶奶有是台属有一个优惠购房名额,和我父亲口头约定由我父亲出购房款,她立遗嘱身故后由我父亲继承。由于我父亲后来组成新的家庭,爷爷奶奶于05年废除的我父亲的那份遗嘱,并双方立下遗嘱由我继承这套住房,爷爷于06年12月离世,我持爷爷那份遗嘱到公证处办理接受赠遗的公证,但由于这套房产我们只有%70产权,还有%30产权在房管局,必须缴清差房管局的17000元才能买下那%30的产权办理过户,迟迟未办理过户。公证书由我姑妈保存。我父亲由于食道癌09年病故。奶奶由于担心去世后我的叔伯和我争夺房产,于当年新立遗嘱一份,并在公证处立遗嘱摄像的时候详细阐述这套房产的由来,以及给我立遗嘱的原因是因由我父亲出的购房款。现在老人上了年纪,记忆混乱神志不清。我十分担心,在房产继承问题上出现问题,现在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
1.由于爷爷的那份接受赠遗的公证书不在我手上,我能通过到公证处的存档,办理爷爷的那一半房产过户的手续吗?
2.由于奶奶现在记忆混乱神志不清,人也是时而清醒时而糊涂。万一废除了我的遗嘱,我还能得到她那一半的房产吗?毕竟当年购房款是由我父亲出的,现在父亲已故我认为应该是由我继承。能够证明这个口头约定的证据也只有当年借钱我父亲出资购房的几个亲戚和奶奶当年在公证处留下的影像资料。如果奶奶废除了这份遗嘱,并矢口否认这个约定,父亲已故多年,我没有其他办法证明这个约定的存在。
3.奶奶自从父亲身故后,这些年都是我在照顾跟我一起生活,现在精神状态不稳定,平时也无法避免一些生活上的摩擦。稍稍有点不顺意不依着就她就扬言卖房子,废我的遗嘱。这么多年她都是由我父亲尽赡养义务,父亲身故后奶奶也是一直由我照顾。如果因为她神志不清一时愤怒而废掉了我的继承权我实在不甘。
我不知道我该如何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律师们帮我想想办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oolyx(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5-05-17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