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朋友被打轻伤二级,派出所、检察院说证据不足不给予办理!
朋友被打轻伤二级,派出所、检察院说证据不足不给予办理! 朋友与人发生争执,被对方打成轻伤二级,报检察院后说证据不足,开始说对方有高血压和咽炎,拘留对方出事负不起责任,后来被问如果对方出去杀了人,也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吗,以后又说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对方打的,没人看见,对方抵赖不承认是他打的。当时手头上的证据:
1、一个视频只能看到我朋友去对方家门口,过一会再出现就是满头的血;
2、事情发生后对方老婆报的警;
3、派出所到场把二人先后送医院,我朋友直接做了头部缝针,而对方要求住院,医生未批准;
4、在最开始调解时,对方出据被我朋友在背上打的红印照片,但不承认我朋友的伤是他打的,也不赔医药费;
派出所说这样没办法走刑事。
昨天我们找到了二个目击者,其中一个还是在双方打的时候来劝过架的,在派出所提供证词说看见二人在打,我朋友被打的头上都是血。
请问各位大律师,这样的情况刑事能判下来吗,如果对方不承认是他打的,是不是民事赔偿也拿不到?我们应该怎么办!指各位帮忙给予指点!衷心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aia(湖北-宜昌)
提问时间:2015-05-17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