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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委员会有五人,现有四人辞职,又经业主多次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

小区业主委员会有五人,现有四人辞职,又经业主多次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 小区业主委员会有五人,现有四人辞职,又经业主多次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政府给的回复是要求在原有业主代表中来产生后补,这样合理吗?小区业主有权要求在业主中来重新选举产生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5-05-17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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