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关于征地补偿款可否继承的问题!两个女儿早已出嫁,85年我爷在世时立遗嘱土地归儿子经管
1,首先澄清一个问题,土地征用补偿款不是承包收益,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为已经去世,不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所以土地征用补偿费也不是其个人遗产。
2,回归本案,家庭成员死亡后,按照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其承包的份额转由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主要看你们的两个姑姑的户籍是否已经转出,如果仍然保留在本村上,是可以有权利分的该土地征收款的,
3 建议您积极收集相关的证据,同时需要了解详细的案情,希望回答能帮助到您,可来电可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