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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调解书财产分割项和有关事宜

执行调解书财产分割项和有关事宜 1:接到执行通知书后,按程序申报财产清单,送至法院执行员时被告知所住银行按揭房已被查封,冻结。是否合理?如无法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房屋必须拍卖吗?
2:离婚调解书中抚养费的权利财产以每月支付,请问如执行同一生效文书的给付不能履行,能否以《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如严重影响基本生活和其他进行先予执行?或者以合同法所提相抵扣?
3:对抚养费的增加,根据平时一直以来的实际支出凭证超出规定之费用,还有收入证明,能打赢官司吗?能提出多少?是申请再审,还是重新起诉呢?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inkya……(河北)
提问时间:2008-08-02 08:5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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