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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村官敲诈,退伍老兵求助

村官敲诈,退伍老兵求助 公元2010 年12月7日,在陕西省洋县槐树关镇杨翟村,朗朗乾坤下,村,镇父母官们气势凶凶,上演了一部现代版黑社会敲诈戏。。。。。
   情况回顾:
被害人:家住杨翟村,因家庭成员多,经济条件差,于1984年应征入伍,并英勇参加了越南自卫反击战,在战斗中因腿部受伤,复员以后,并未依靠国家补助,而是自力更生,带着妻子一直在外地打工谋生,2010年9月,因小孩需回家读书,无奈只好回到老家。可是,这时候到家,对他来说,一无所有,父亲年老体弱,母亲常年生病。因弟兄分家时,没有分到房屋,只分到一些木料,眼看孩子要上学,却不得不寄宿在亲戚家,自己一边给村委写建房申请,一边筹备建房材料;眼看着建房申请给村委快三个月了,自己到建房材料也准备就绪,可就是不见村委给回复申请,被害人找到村长,支书,苦苦哀求尽快上报申请,可是村长无动于衷。。。。。。在被迫无奈下,直到12月6日,在等待了三个月建房申请无果的情况下,眼看年关将近,被迫无奈下,被害人只好自己开工建基础;12月7日,在村长带领下,镇土管部门不问事情原由,对被害人进行行政处罚7800元人民币,并在现场多次辱骂被害人,说当兵的不要脸。。。
    作为一个有血性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被害人踊跃参军,保家卫国,战场撒热血报效祖国。作为一级地方父母官,不但不尊重军人,还当面辱骂当兵人不要脸。被害人按照程序提交建房申请,而村委扣押不上报,被害人被迫蛮干,违反法规,但是按照行程处罚法,行政处罚应对被处罚人进行行政处罚告知和申辩,可是为了罚款,该部门直接剥夺被害人到申辩权,请问法律尊严何在??面对父母丧失劳动能力,被害人向村委反映,可村委说,想让你父母拿疾保,先拿2000元报名额。请问国家有这样的政策法规吗? 
我该如何维权?该找谁,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nzho……(陕西-汉中)
提问时间:2011-02-28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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