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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

法院将当事人2012年收文的行政诉讼案件到今年5月份才将诉讼状副本提交交警大队如何应诉

法院将当事人2012年收文的行政诉讼案件到今年5月份才将诉讼状副本提交交警大队如何应诉 上诉人在2012年提交诉讼状,法院在诉讼状的上的收文日期2012年,到现在2015年5月份装该诉讼状副本交付交警大队,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是交警大队未履行回复义务(在2012年上诉人曾要求交警队就事故处理责任认定过程提出申请报告,事故责任认定已经复核维护原认定),上诉状上的法人代表交警大队长也调离,现在应该如何应诉,从哪些方向进行应诉(答辩)?恳请赐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c122(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5-05-16 22:1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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