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辩护

离婚伪造债务购房文件造假房产应归谁?

离婚伪造债务购房文件造假房产应归谁? 请问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婚后购房,离婚时男方伪造债务,法院判决债务不成立(法院发现男方伪造债务的违法行为但未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后女方报警),法院判决男方是婚姻中的过错方,一二审还将房产判给男方判决合法吗?男方在离婚时伪造虚假的购房按揭合同和抵押贷款合同以及与银行串通伪造银行付款凭证并且伪造装修收据及使用过期购房发票,以上行为男方是否违法是否触犯刑法?伪造金融凭证(60万)及按揭合同(48万)和抵押贷款合同(46万)、伪造10万元装修收据是否构成经济犯罪?是否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和诈骗罪及合同诈骗罪?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心海扬帆(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09-05-18 08:4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