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个月可是两个人性格不合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他们要给女方要全部的钱才要离婚,女方要怎么办呀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存在一下情形时可以要求其返还彩礼钱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可来电咨询福州李丹律师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找律师维护最大的合法权益,福州吴再发律师解答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