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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李老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在2012年5月至2013年1月欠给了一个砖厂货款及运费

你好李老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在2012年5月至2013年1月欠给了一个砖厂货款及运费 你好李老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在2012年5月至2013年1月欠给了一个砖厂货款及运费,共计40多万,我所欠的这个老板砖厂不是他的,而是他承包的,我在多次找到老板对帐算账,他都不与我算帐,于是我与去年把砖厂法人和承包老板一起告上法庭,在一审法院给以证据不足给驳回,与是我又上诉到中院,中院在次开庭审理此案,现在以判决承包老板给付所欠货款及运费,以法人虽然是登记经营者,但是以没有参与实际经营所以不承担债务。请问l李律师法人该承担债务吗?(我们所开的运输凭证收货是营业执照上砖厂的名字,还有老板一直说的砖厂是他买了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广元)
提问时间:2015-05-15 17:1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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