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爸今年12月进60岁,3月11日骑电瓶车和一辆大货车挂擦,交警判对方主责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死亡赔偿包括:交通食宿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对方保险只有强制险吗?如果有商业险看看最高限额是多少?能否够用。
可以就现有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即将发生医疗费用,向法院申请先于执行,同时查询、手机车主、驾驶员、回车挂靠单位的财产线索,请求保全。
建议尽快联系律师帮助你具体分析,寻求最佳救济途径。 我的补充: 2015-05-15 16:30
同时查询、车主、驾驶员、货车挂靠单位的财产线索
责任认定书出具后由各方在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等,就赔偿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主张赔偿。
您好,交通事故责任是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的,根据认定结果承担各自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