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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合同工

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合同工 我是一风景区工作十一年的合同工,现景区被一私人老板开发,原单位自收自支编人员收入所属镇政府管理,工资由县财政拨款作为工作经费发放,一开始对我们合同工弃之不问,在我们一再找县领导后,给出给我们合同工买断,请问我们能否要求不买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mi5701(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1-02-27 04:3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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