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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3年购买了一套期房,当时没有样板房,所以看的是宣传图纸

我于2013年购买了一套期房,当时没有样板房,所以看的是宣传图纸 我于2013年购买了一套期房,当时没有样板房,所以看的是宣传图纸,现在房子修起来了客厅正中央有条十字型的承重梁,当初看宣传图片的时候没有这条承重梁的,后来修起来的样板房也没有。我和他们签合同的时候,在补充协议里又写了条,所有宣传图片与广告都不能作为合同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应。但这条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并且这条是工商局已经限时叫开发商更改的。我签合同的时候工商局已经下了通知了。我想问我能追究开发商违约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四川-乐山)
提问时间:2015-05-15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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