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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处理此事件!急

我该怎么处理此事件!急 请问:我在一药品批发部挂靠经营厂家药品,因14年11月19日药材批发部GSP证件到期,药品经营许可证15年1月11日到期,在11月19日,药品批发部以内部装潢改造为名把我所经营的药品让我搬离,搬离后我因害怕药品过期,就私自销售给我的客户(说明:自己私刻了一枚药材批发部的批发专用章用于销售开票使用)至3月26日涉案金额23万元,现在已移送到公安局药监支队,他们正在调查取证,请问怎么量刑啊,越具体越好!以前是否有过这样的例子?,而且是初犯。家属还能帮他做些什么?请好心人帮帮忙,给点详细解答,不要法律的条条款款做解答,希望能是您给的真实的想法,谢谢!(在线等,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w5557(山西-晋城)
提问时间:2015-05-14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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