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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电动车,我由东向南在向西行驶,闯红灯了,对方机动车由北向南直行正常行驶

我是电动车,我由东向南在向西行驶,闯红灯了,对方机动车由北向南直行正常行驶 我是电动车,我由东向南在向西行驶,闯红灯了,对方机动车由北向南直行正常行驶,我过去的时候看两边没有车,就直行过去了,就在快到马路对面的时候,对方快速行驶过来把给我撞了,看监控室对方有能力避让我的,但是他疏忽路面观察,撞过来了,现在事故科判定是三七责任,我七他三,他修车花了8000多,我看病才花2000多,他需要赔偿我精神损失费和营养费,误工费等之类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韩立朋妹妹(北京)
提问时间:2015-05-14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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