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后是否可以得到应该的财产

离婚后是否可以得到应该的财产 我在上年7月份离婚,是由于很严重的家庭暴力,离婚时由于居住的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孩子又特别的小、他是一个特偏激的人,同事都说和这样的人过日子不值得,当时担心如果不离的话我有被打残废的话就更不值得了,因此我放弃了所有的财产带着孩子就离婚了,现在我带着孩子没有自己的房子住、坐月子时候被他打过的地方(头)有时候会有隐隐约约的疼,每次想起这些事情我真的非常的痛苦,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可以把我以前损失掉的弥补回来一些!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angl……(新疆)
提问时间:2011-02-25 11:4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