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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未满18岁,我与他人产生纠纷,遭他人纠结几十人围殴,对方直接对我进行殴打

本人未满18岁,我与他人产生纠纷,遭他人纠结几十人围殴,对方直接对我进行殴打 本人未满18岁,我与他人产生纠纷,遭他人纠结几十人围殴,对方直接对我进行殴打,我情急之下,我出于自卫,拿了一个玻璃瓶进行防卫,遭成对方一人面部毁容缝针30几针,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我应当承担多少责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四川)
提问时间:2015-05-12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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