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是交通事故还是行政赔偿?
是交通事故还是行政赔偿? 肇事车辆是XX沈丘县交警大队的警用小型客车,肇事者是协警,据说还是临时工,时间在上午9时左右。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者负完全责任,受害人脑部受伤并留下羊角风的后遗症,受害人及家属经过当地公安交通部门的调解从肇事方获赔14万5千元,其中的5千元是受害人车辆毁损的赔偿。受害人家属在调解书上按手印了,事情处理到这里好像结束了。由于受害人后遗症在出院后比较严重,严重影响倒家庭生活,现在受害人家属又对先前的赔偿数额起了异议,隐约感觉到作为交警大队的行政机关一方也应当承当相应责任。由于这起交通事故牵涉到当地交通执法部门,当事人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普通的交通事故民事纠纷案吗?可以向交警大队提起行政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琴师明月(安徽-阜阳)
提问时间:2011-02-24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