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一下离婚,我结婚不到一年半,有一女儿、随我生活(大年三十晚因孩子问题发生打架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第一,要求离婚,第二,要求孩子的抚养权。他所要求的满月花费费用,不能得到支持,可不予理会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很大。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债务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5,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
6,如有证据证明男方属于过错方的,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可民政局协议离婚,当天办理,协议不成的,起诉离婚,孩子一岁内只能女方提出离婚诉讼,孩子原则上归女方。如需法律服务,请致电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