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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赔偿

关于刑事再审的一个问题

关于刑事再审的一个问题 经济案件,一审判有罪并且执行完毕,然后高院提审认为“案件适用法律错误”,要求下面重审。重审法院做出撤销原判决,要求检察院重新起诉的决定。然后检察院就撤诉。请问:这样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判决?我觉得他们只是在逃避“无罪”的字眼~检察院也放话了说:判无罪的话他们很没面子!"这样他们是不是就不用再承担国家赔偿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osten……()
提问时间:2008-09-21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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