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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从事商业经营的,如营业额较小,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从事商业经营的,如营业额较小,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从事商业经营的,如营业额较小,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残疾人免征增值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怎么办理?如果免征增值税对残疾人的客户有没有好处?因为客户没有增值税票就没法报税啊!请逐一回答,详细点,我急用。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谢家豪宅(山东)
提问时间:2008-09-21 15:0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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