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要求员工离职,协商谈不拢就开始拖延并扣员工工资
公司要求员工离职,协商谈不拢就开始拖延并扣员工工资 背景情况:
1. 公司有考评制度,要求员工填写考评表并签字后再交由领导打分,打分后不给员工看,直接在人事部门归档。
2. 合同上注明,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可以扣发最多不超过20%的工资。
3. 合同上注明,考核不合格公司可调整员工工作岗位或调整薪资,两次考核不合格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事件情况:
员工提交完考评表次日,公司HR即约谈要求员工离职,理由是考评不合格。部门领导要求员工做离职交接。
但是之后HR并未出示不合格的考评表,同时也表示按照协议离职的流程来进行。HR提出条件:按照相关法规支付员工一个月代通知金以及两个月的工龄补助。员工表示自己并无过错,要求1+3个月的补偿。
HR开始拖延,说要等公司领导批复。同时,部门领导再次要求员工继续进行离职交接。
一直拖延到次月,公司扣发员工10%左右工资。
请问当事人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公司次月再次考评员工为不合格(在不给员工布置工作并要求交接工作的情况下),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员工补偿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赔偿?
如果公司就此拖延,并持续扣发员工工资,员工申请仲裁的成功率如何?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cfalc……(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5-05-11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