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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法警打伤人了,想做司法伤害鉴定,应该找什么部门开具委托书

请问:法警打伤人了,想做司法伤害鉴定,应该找什么部门开具委托书 律师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一月前,我们去市中级法院办事(说明一下,我们没有任何案件,和中法任何人也没有任何恩怨),还没有见到要找的人,就被大门口的法警动用警棍打伤,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现已出院,当时报110了,110来了三四次呢,还带我们去做笔录,但是还没有做完笔录,就有人不让做了。时隔10天整,又打电话找我们重新做的笔录。
现在我们想做司法伤害鉴定,找到市公安局请求开具委托书。某个科长当着我们的面,就给出警的公安分局打电话告诉不许管这事。我们问他公安局不就是管打人的吗,怎么不管了呢?他说法院打人公安局管不了,其他单位或者某个人打人归公安局管。。。
请问:1如果110管不了法院,当时为什么还出警三四次,为什么当时不告诉我们呢
      2既然110管不了,为什么时隔十天又找我们做笔录?
     3我们想做司法伤害鉴定,究竟应该有那个部门开具委托书?
      4市中级法院的法警就可以随便动用警棍打人吗?
      5市中级法院的法警打人,110管不了,那么我们应该找哪级起诉?
忠心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71964……(辽宁-朝阳)
提问时间:2011-02-23 14: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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