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你好 我于2010年6月与李某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 ,合同中写明10月底我给李某交房款15万,(房价共20万)剩余的5万在交付房屋时付清。过户费由李某承担,如果一方违约支付对方2万元。
现在我已经给李某15万了,要求他交房并办理房产证,可是李某说房产证的名字是他姐姐和姐夫的,过户麻烦,如果我承担过户费的话,他去办理。如果我不承担,他不卖了 ,返还我的15万和违约金2万。如果我走诉讼程序的话,我和李某所签的合同有效吗?我能要求李某赔偿因房价上涨带来的损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11-疑……(青海-海东)
提问时间:2011-02-23 10:1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