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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出让单位集资房指标,若干年后,要求退还指标,以当时购买价索回房产

自愿出让单位集资房指标,若干年后,要求退还指标,以当时购买价索回房产 甲若干年前单位搬迁新址获得分房指标一个,因故放弃集资房,将指标转让给乙。当时因两家关系交好,故乙未将自己所购房产过户,所持房产证户主名为甲。若干年后,房产大幅升值,两家关系渐渐交恶,甲方于是向乙方提出归还指标,退房给甲的要求,乙方有异议,于是甲方登门恶语相加,双方搁置不下。此种情况依法应当如何解决?

说明:
甲乙两家是儿女亲家,甲方女儿嫁给乙方儿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indyb……(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1-02-22 15:4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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