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自诉

通过公安局私了,能另要赔偿么?

通过公安局私了,能另要赔偿么? 我朋友家被偷了,小偷被抓 是四个学生 只偷走了两个手机 
但警察说他们是学生不算入室盗窃,如果是社会青年就算是,他们都是高三学生年满18周岁。为什么不算?他们已经承认偷了东西。也有证据。 他们是撬门偷得东西。 盗窃物品已达500 
今天竟然被放了,公安局罚了10000多块。 为什么没有经过我们当事人就把人放了。 
我们几个高3学生为了抓他们,2天没上课,都到1点多才睡。如果他们把偷得东西还给我们, 我们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私了 
能还再要点赔偿么。 心里不平衡啊。费那么大的劲自己抓的小偷,公安局白白得到10000万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885327……(安徽-亳州)
提问时间:2009-05-13 13:21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