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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与现女友是2014年经人介绍相识双方都以结婚为目的交往,2015

律师你好,我与现女友是2014年经人介绍相识双方都以结婚为目的交往,2015 律师你好,我与现女友是2014年经人介绍相识双方都以结婚为目的交往,2015.年2月1日她讲申请廉租房给別人送礼向我借5千元,当时我在外地请朋友们给她转了5千元26日我又给她转了1千元,以上共计6千块,她没给我出借条,只有手机银行转帐流水记录截屏图,如果我们不能结婚,能要求她返还6千块吗,请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5-05-07 19: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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