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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补交养老金时,个人与企业出资比例的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补交养老金时,个人与企业出资比例的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补交养老金时,个人与企业出资比例的问题


您好律师,我有一位朋友的父亲,是1985年退伍后在中建二局参加工作,于1997年因农村户口被买断工龄辞退,当时企业把个人已交的养老金退回。


在1998年,他重新被企业召回工作,不过1998年到2011年期间个人和企业都没有缴纳养老保险金。只在2011年到2015年的期间交了养老保险金。


现在就快到退休年龄了,想要多争取养老金。然而企业方的说法是,如果想争取养老金,就要个人全额补交1998到2011的养老保险金,企业方不承担该笔费用。


我们不清楚这一规定是不是不合理,想要与企业方交涉,希望在补缴养老保险金的年份,也采取个人与企业分别承担一部分费用的方式。


另外,如果企业不同意双方共同承担的方式,我们应该如何维权。比如该找哪个部门,该从哪里入手,该依据什么法律。


另外,实际参加工作的年份是1985年算起的。在已经买断1985-1997工龄的情况下,请问我们是否还有可能争取到这段时间的养老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fwsemp……(河北-承德)
提问时间:2015-05-06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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