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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 男女方经过相亲一个月结婚,结婚后女方跟男方去了宁波找工作,去过发现男方婚前所说的工作也不对,男方去了那边后就把女方仍到他的姐姐家,自己一个星期回一次甚至不回,女方便出去找了工作,期间男方很少去看她和联系她,期间男方的父母来过宁波女方还给其男方母亲买首饰与给钱,时不时也给男方钱和买衣服,男方从没给过女方任何东西与经济,女方受不了这样的冷落便离开了宁波回了家,在其期间住在自己的家里,男方父亲生日的生活女方还送了礼给做饭等,男方依旧在宁波不问不闻,女方经济没有来源不敢去男方家住因为要开支一家人的生活一直在自己家吃,之后便来了广东打工,这已经结婚1年整,女方在广东打工大半年后男方来电要求离婚,这时四川的家人发现男方和别的女人已经在了一起,女方要求赔偿1万元,男方不给,请问这样的情况对女方有利吗?可以怎么来解决赔偿自己的精神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la……(四川-泸州)
提问时间:2011-02-20 22:0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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