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市政府这样做是否违法?

市政府这样做是否违法? 现在成都搞统筹城乡改革,对农村房屋进行了重新确权。这里有一个问题:比如,我以前是从农村通过升学完成了农转非,跳出了农门。但是,当年家里的老宅的房产证上我是共有人。但是,去年全成都搞农村房屋产权确权,父母就把房产分作三部分,服务一部分,我姐一部分,我一部分,而且社上也通知填写了确权前的一系列表格。但是,当新的房产证发下来之后,确只有我父母和我姐的(他们户口还在原籍,原本父母分给我的那部分面积被归到了父母头上)。在父母的房产证上,共有人没有我的名字。我对老宅的财产权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剥夺了。按照现在农村的实际情况,我的户口出去了,我不能参与分配村上其它收入,但是,我的老宅是我的财产,而且以前国家也发了房产证(作为共有人存在),怎么连自己的财产也没有了呢?请问,政府目前这种做法是否涉嫌违法,我有没有可能拿回属于我的财产权呢?目前,类似情况有很多,急盼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是良民(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02-20 11:2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