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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做小生意的,人、卖煎饼,四月二十五日晚九点多我开电动三轮车停在一个卖油饼人的旁边

你好,我是做小生意的,人、卖煎饼,四月二十五日晚九点多我开电动三轮车停在一个卖油饼人的旁边 你好,我是做小生意的,人、卖煎饼,四月二十五日晚九点多我开电动三轮车停在一个卖油饼人的旁边,对方的车和我的车一样,我无意中用右手搭在了他车的右手车把上,对方看见了说別动我的车,我说手放一下,就能坏了,结果对方嘴里骂着,冲上来抓住我衣领把我拉到了人少的空地打,因对方是父孑俩,他们轮换着和我打,结果最后造成我的右手大拇指骨折,至今什么也干不了,对方从打架那天起从未停止过做生意,当晚是我报的案,派出所来人把我和对方带回派出所做了笔录,二十六号我又去公安局做了伤情鉴定,鉴定结果是右手大拇指骨指,属轻伤二级,我把鉴定结果交到了派出所,派出所让我回去等信,我想问一下,如今我什么都干不了,问大夫光看病得三千多,我还得生活,现在一分钱不进,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恩施)
提问时间:2015-05-04 20:5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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