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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以考勤名义扣罚佣金是否合法?
保险公司以考勤名义扣罚佣金是否合法? 尊敬的律师:
你们好!本人自2009年11月与广州平安寿险公司签订寿险代理合同,合同签时没有明确告知考勤事宜,签署后另外给份《部门管理制度》主要是考勤的给我签署。我还有其他工作,我不能天天报到,推荐人说,不用天天来报到,到时回来找经理补考勤签名就行了,就这样我就签了。后来在2010年6月份公司严格了考勤制度,超3天没来的找营业区经理签字不是部门经理签了就算,且之前安装了的指纹考勤机还不算,还安装了摄像考勤。就这样在从2009年11月至2011年1月共扣了我5600元,这一年里为了做保险,自己掏出来的钱也不少,例如请客户吃饭、节日、生日的问候、交通费、通讯费、公司开产说会等,就连给客户的产品宣传单、活动促销等宣传用品都是自己出钱,且扣税多少点我不知道,还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等!拿了一万块钱的佣金,税收扣了2000左右,除了那些展业自己投入的费用,自己也就剩这4000块了,我之所以说这些,只是说明代理人不容易!就这事我查过相关的保监局出过的2007-123号文件《关于规范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的通知》的第四点:规范日常管理制度
(一)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要求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实行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二)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要求代理制保险营销员适用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三)除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或者依据个人保险代理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外,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对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实施罚款、处分、开除等处罚。
目前以考勤扣罚的佣金没有返还,营业区主管说“这是公司制度,你爱怎么申诉就去申诉吧,这是公司的制度我们也没法”。
请问保监会在2007年12月19日已下发此通知,但是目前该保险公司还是我行我素,严重压榨代理人的劳动成果,如我要上诉,这资料证据充分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dgood……(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2-20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