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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对方打人,对方自己摔倒成轻伤,后又起诉我们。

对方打人,对方自己摔倒成轻伤,后又起诉我们。 在我怀孕期间我女儿在老房子门口拉了点屎,后别人铲着屎来我家和我吵了起来,最后她走了,过了一会我伯伯一个人到我家门口来教训我,后因我说了一句不关他事就拿我推拉在墙上造成轻微伤。最后他儿子把我500元医药费给了我。但第二天中午我伯伯又去我家拿石头砸我妈没砸到,后来出去两个手都拿着棒棒在叫我哥出去,我哥手上拿了把菜刀一起出去了,由于很多人都在看我哥又怕真伤到人,马上就把菜刀丢了。这时我伯伯先打我哥右手,后又打我哥脑门上一个7公分的大包。我哥一下都没打他,后两个人就倒地上了,我伯伯摔倒后鉴定为轻伤。现协商不成要走起诉。请问我哥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hzits……(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15-05-03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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