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在环山路与西太路丁字路口,被一辆长安奔奔陕ARQ118给追尾了,对方酒驾,下车后直接跑了
根据你的问题提供如下法律建议: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以上解答,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