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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以房屋抵押名义借款35万,但钱和欠条都没给我,属于诈骗行为吗?我该怎么办

今年4月以房屋抵押名义借款35万,但钱和欠条都没给我,属于诈骗行为吗?我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通过亲戚介绍,想以房屋抵押做三次贷,同时需要一位上班人员作中间人,我就和那位上班的朋友去房管局作抵押,手续办完,等7天去取但至今没取,我们私下又签了向第三人借钱的借条(但是第三人不在现场并没有签字),当时除了我和上班的朋友还有我的那个亲戚,等签完之后我就把手续都给我那位亲戚了,托他去办,之后我的亲戚回复我说办不了对方不借钱,但是欠条和借条却迟迟不还我,他说ḃ他在大连,我让亲戚和他说把手续寄过来,但是他也不寄回来,导致我现在还没有办法取房本,(其中我父母借了第三方的信用卡15万使用,并答应给他三分的息,但是有部分没还),可我和他之间并没有债权债务关系,请问他这样的行为构成诈骗吗?还有今年5月6号他说要回来,到时候谈谈,让我爸妈给他重新写欠条,我想他会想用我的房子写进欠条里,我不想用我的房子同时我父母也不还他余下的利息,这种情况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四叶0204(天津-蓟州区)
提问时间:2015-05-01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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