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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我该怎样处理?

民事纠纷,我该怎样处理? 事情是这样:朋友有两个铺子闲着(一个马上要被拆房子,一个是她偶尔开一下),我们协商后我就转租了。当时没有写任何条据,我先在要拆那个铺子开开到拆迁时就搬到另一个铺子开到现在,在没有搬来这个铺子时我就把房租给了她,当时叫她房租交后让房东开张收据给我,但她一直没拿来给我;如今房租快到期时他说现在有人给他25000转让费,如果我要就要给他转让费、下半年房租否则搬走,在没有协商达成后不久他就把我铺子里证件挂失(我转后一直在用她证件),后来我得之后找他协商时发生争执我拉她头发让她到派出所调解他就抬凳子打我过程中自己头部撞上柜台。
请问:
1。现在她说我没付过上半年房租,我确实给过她
2,当天派出所说让她到医院看后下午调解(我当着派出所把银行卡给他去取钱检查)后来她没来派出所
3从此我打过无数电话给他他不接,现在他把我告上法庭
4我该给她多少医疗费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新平6534……(云南)
提问时间:2011-02-18 18:3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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